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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周末,陈凯歌导演作品《宝贝儿》登上热搜第一,作品被人民法院报微博点名:“别以身试法!实施代孕技术或可构成犯罪”。

《宝贝儿》讲述了一个虚构的代孕故事,年轻女孩为钱帮别人代孕,从而牵扯出代孕背后的产业链条。尽管作品结尾声明,代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厉打击;《演员请就位》官方微博也称《宝贝儿》是陈凯歌导演的反代孕题材作品,“一个新生命的诞生背后却是三个人痛苦的纠葛!”。然而网友似乎并不买账,批评导演有美化代孕嫌疑。

1、非法的地下代孕

代孕,是指在体外受精的卵子形成胚胎后,将其植入代孕母亲子宫内,由代孕母亲替人完成怀胎和分娩的过程,属于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一种。

1996年,国内首例医学代孕婴儿在北京诞生,此后在医学专家的参与下,中国陆续出现一些代孕案例。但由于相应的伦理问题,2001年,原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尽管代孕成为医疗禁区,然而国内代孕市场的真实情况是:全国有上千家代孕公司,早已形成了一个利润丰厚的地下产业链。

代孕产业链由需求方、代孕公司、供卵者、代孕妈妈、实施代孕操作的医生、开具出生证明的医院组成。在这个隐藏在地下运转的产业里,各个环节已经成为分工极细的流水线,捐卵市场,代孕母亲,代孕手术医疗器械。

许多无良中介为了诱导女性参与交易,对外声称正规机构,保证卖卵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实际上打促排卵激素和取卵手术都对女性身体伤害极大,再加上不合格的医疗条件,取卵过程中,供卵者除了要忍受剧烈的疼痛,还有可能出现“过度刺激综合征”等并发症,轻者导致终身不育,严重可能威胁生命。

除此之外,在婴儿孕育的过程中可能会伴随一定的健康问题,为了避免金钱损失,一些代孕公司会向客户隐瞒婴儿病情,或者提供一张假的婴儿健康报告。如果客户对孩子不满意,代妈又不愿意收养,孩子可能会被“另外安排”。

整个地下代孕产业链中,隐藏最深的一环是提供代孕技术操作的医生和实验室,他们作为“看不见的帮凶”,负责取卵和胚胎移植手术,包括最后的出生医学证明也是由这些医疗机构提供。

无论那个环节的参与者,在地下代孕市场里,利益就是一切。卵子和孩子成为明码标价的商品,卖卵女孩和代孕妈妈成为黑中介挣钱的工具。

此前,有媒体暗访广州、深圳等多家商业代孕公司,代孕公司以“法外之地”为名为客户提供“想要的婴儿”,代用费用从几十万到百万不等,只要费用到位,可以提供“包成功,包性别”的套餐。


尽管有关部门一直在打击地下代孕,但代孕市场依旧泛滥,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过低。由于代孕公司不属于医疗机构,不归卫生部管理,按照现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仅能处以3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2013年被央视曝光违规代孕的香港福臣集团,最后仅被除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处罚原因还是“超范围执业”。

2、庞大的市场需求


独生家庭意味着不仅经历了独自夭折的悲痛,还因为失去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

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个,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如果不愿意收养又希望能有一个孩子,代孕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除了百万失独家庭外,中国还有上千万不孕不育家庭。跟据中国人口协会、国家卫健委于2018年发布的数据,中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率从20年前的2.5%-3%攀升到近年12%-15%左右,患者总数达5000万。相当于平均每8对夫妇,就有一对不孕不育。

对于大部分不孕不育的夫妻来说,试管婴儿是解决不孕不育最后的办法。然而试管婴儿的平均成功率只有30%-40%,许多人在多次尝试后,仍然不得不面临最后的现实——依然无法生育。

更关键的,不是每对不孕不育夫妻都有试管婴儿的资格。在目前中国的法律范围内,不孕不育的夫妻想孕育自己的孩子必须提供精子、卵子和子宫,缺一不可。如果男性缺精、女性无卵或者无法怀胎和分娩,即使想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育,也只能望洋兴叹。

3、合法还是禁止?

在世界范围内,代孕都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一方面是人性合理的需求,一方面是代孕伦理之争,不同国家对代孕有着不同的规定。

地下代孕的残酷真相,远不是陈凯歌《宝贝儿》那般“美好”

美国一部分州代孕合法,但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非常严格,由于孩子出生后拥有美国籍,代孕成为很多人“赴美生子”的选择。

英国、比利时、荷兰等国家代孕合法,但前提是“自愿代孕”,不允许向代孕母亲支付任何报酬,而且法律承认代孕母亲为孩子的法定母亲。

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法规规定禁止代孕,但是对其海外的代孕婴儿却网开一面,通过代孕出生的婴儿可以根据和父亲的血缘关系确立亲权,并顺利回国获得国籍。

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是商业代孕完全合法的国家,法律直接规定雇佣代母的夫妻为代孕婴儿的合法父母,出生证明上面也直接填写“需求方准父母”的姓名。

印度在2005年开放商业代孕合法化后,在2015年立法规定,禁止国内女性为海外客户提供商业代孕服务,不久后,为本国代孕的服务业全面停止,只有结婚超过5年、无法生育孩子的父母才能申请代孕服务,代孕妇女必须是相关亲属,而且不能接受任何报酬。变相宣布十年代孕探索最终失败。

毫无疑问,代孕全面合法化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但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也是一个巨大的议题。

在中国,2015年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时,当时的草案中有一条规定是明确禁止代孕,原国家卫计委希望通过此举将禁止代孕上升到法律层面,但是最后人大常委审议删除了禁止以任何形式代孕这一条款。

删除的原因是考虑到很多失独和不孕不育家庭对代孕确实有很大需求,不能一棒子打死,但是删除条款不等于认可,目前国内地下商业代孕肯定是违法的。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然而眼下的国内代孕是个例外:一边是法律的留白,一边是行政机关的禁令。这样的尴尬处境肯定不能一直持续下去。否则的话,不仅无助于遏制地下代孕产业的乱象,也是对众多失独家庭和不孕不育夫妻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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